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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方针、制度

2019-03-23 14:2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知情权);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止职业病的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防护措施作业的权利;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3.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5.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自的职责;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机制)

6.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报考指南

安全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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