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怎么理解?如何辨识
《安全生产法》(新)112条: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计算:
1.一种物质时:q/Q≥1
2.多种危险物质时:
q1/Q1 + q2/Q2 + q3/Q3 +…… qN/QN≥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