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知识点:事故信息报告的内容

2017-08-22 15: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已进入备考期,为帮助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生顺利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安全工程师高频考点,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安全工程师辅导班已经开通,各位考生可以随报随学,购买2017年安全工程师网课免费赠送一期网课及移动课堂,不怕网课不够看!立即报课>>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事故信息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点和老师视频,快来加入2017安全工程师复习战队吧!跟着老师高效备考,快人一步,点击即刻备考起航>>

本文是建设工程教育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建设工程教育网。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Toffee

报考指南

安全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安全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林轩 建筑施工 教材精讲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