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讲义:灭火救援

2017-09-19 10:4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已进入备考期,为帮助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生顺利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安全工程师高频考点,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安全工程师辅导班已经开通,各位考生可以随报随学,购买2017年安全工程师网课免费赠送一期网课及移动课堂,不怕网课不够看!立即报课>>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灭火救援

  1.报警;

  2.单位和个人在灭火救援时的义务;

  3.公安消防机构在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有权使用各种资源;

  4.费用收取: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点和老师视频,快来加入2017安全工程师复习战队吧!跟着老师高效备考,快人一步,点击即刻备考起航>>

本文是建设工程教育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建设工程教育网。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Toffee

报考指南

安全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安全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林轩 建筑施工 教材精讲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