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5 1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08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对获奖项目将推荐200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请按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见网站http://www.mep.gov.cn/科技标准/科技奖励), 组织开展2008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方式:自2008年起,环保科技奖开通网上申报系统。请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首页“科技标准”栏目(http://www.mep.gov.cn/科技标准/),按照“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中“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项材料要求完整真实。
2.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自动生成的项目推荐书和相关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装订成活页册,一式三套,研究报告可单独成册(无需活页);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
3.相关附件: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指验收证书、评审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或法定审批文件等);成果引用或应用证明;项目研究报告。
4. 申报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三、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请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邮编:100082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任彩霞
电话:(010)62210730 86988336 66556209
传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环境保护部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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