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哪两种法定招标?
(1)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招标广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自愿投标,优点是有较大的选择范围,有利于择优;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长,费用大,且难免鱼目混珠的现象。
(2)邀请招标—招标单位向预先选择的少数监理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参加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竞争。优点是不仅可以减少招标工作量,缩短招标时间、节约费用,而且提高了投标者的中标机会;缺点是可能遗漏有实力的后起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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