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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知识点:估价委托人、估价对象权利人

2019-04-23 16:0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距离考试还有很长的时间,同样也有很多的书籍要看。为了方便大家的学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知识点。希望大家日常时间多看看,为以后的冲刺做准备。

估价委托人、估价对象权利人、估价利害关系人、估价报告使用人之间的区别和关系

(1)估价委托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估价对象权利人、估价利害关系人、估价报告使用人。

(2)估价对象权利人一般是估价利害关系人,但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估价委托人、估价报告使用人。

(3)要求能联系实际,确定估价中这几种身份的关系。

(4)房地产抵押估价,委托人可能是贷款人,也可能是借款人,都是估价利害关系人,估价报告使用人是贷款人。

(5)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人一般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都是估价利害关系人,也是估价报告使用人。

(6)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人民法院是估价委托人和报告使用人,但不是估价对象权利人,也不是估价利害关系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竞买人是估价利害关系人。(注意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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