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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附属设备征税范围有变
20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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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将于明年1月1日实行。

    省地税局三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一直是要征房产税的,总局此次是对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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