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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结果公示
200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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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凡对被公示人员有疑义的,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向其单位所属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企业以书面形式进行投诉,并由上述部门在公示结束后2日内整理汇总报建设部市场管理司。投诉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公示期间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业绩材料无关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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