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web/project/zcms.jianshe99.root/www.jianshe99.com/template/catalog/nav/.template.html不存在!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城乡规划师 > 考试动态 > 正文

[天津]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

2008-02-01 08:33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detail.template.html 第153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原理  100  6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0  6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00  60 
城市规划实务  100  60 

  二、领证注意事项:

  1、成绩合格的2007年度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请于2008年2月17日-18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吋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并注明“部分科目合格”或“已全部合格”。2007年首次报名的考生,于审核时已交过照片,不需要再次提交。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考评中心补交,并于补交后的第三个周三前来领取证书。

  3、部分科目合格、并已于2月18日前交过照片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22日—23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单科合格证书。

  4、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人员,由于人事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领证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

  5、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请出示准考证。

  6、准考证丢失的,需本人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如知道报名序号,领取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如不知道报名序号,请先拨打96888222(移动用户拨打:125902012)查询报名序号,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7、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8、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考评中心收回。

  9、证书费:每证7元。

  10、领证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8年1月21日

detail.template.html 第156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为您推荐
detail.template.html 第176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detail.template.html 第180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猜你想看
    detail.template.html 第186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detail.template.html 第194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阅读排行

更多
detail.template.html 第202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detail.template.html 第208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模板/web/project/zcms.jianshe99.root/www.jianshe99.com/template/catalog/demo/_detail.template.html不存在!

免费题库

更多
模板/web/project/zcms.jianshe99.root/www.jianshe99.com/template/catalog/tiku/_detail.template.html不存在!
模板/web/project/zcms.jianshe99.root/www.jianshe99.com/template/catalog/download/.template.html不存在!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
模板/web/project/zcms.jianshe99.root/www.jianshe99.com/template/catalog/bottomlamu/.template.html不存在! detail.template.html 第342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_p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