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与韩国鉴定评价协会 签署业务交流合作协议

  为借鉴国外房地产估价行业有益的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我国估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08年4月25日,我会与韩国鉴定评价协会在北京签署了业务交流合作协议。宋春华会长和徐东基会长分别代表我会和韩国鉴定评价协会在业务交流合作协议书上签字。该协议书确立的交流合作的主要内容有:借鉴房地产估价相关制度,交流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技术,支持双方估价专业人员往来,交流专业刊物及书籍,在需要的时候尽最大可能协助对方会员开展估价鉴定业务等。

  韩国在1972年12月依据《国土利用管理法》建立了由建设部监督管理的土地评价师制度,土地评价师的主要业务包括:土地补偿评估、基准地价评估等。1973年12月依据《鉴定评价法》建立了由财政部监督管理的公认鉴定师制度,公认鉴定师的主要业务包括:担保评估、国有财产评估等。1989年4月政府制定了新的《地价公示法》,为规范土地评价师和公认鉴定师评估的对象,避免可能出现的重复评估,土地评价师和公认鉴定师合并为鉴定评价师。鉴于鉴定评价师的主要评估对象,如土地、建筑物等都是建设部监督管理的对象,合并后的鉴定评价师由建设部监督管理。1994年12月,韩国的建设部和交通部合并为建设交通部,鉴定评价师由新组建的建设交通部统一管理(2008年2月建设交通部与海洋水产部的海运部门合并为国土海洋部)。

  韩国鉴定评价协会是根据韩国《不动产价格公示及鉴定评价法》第40条于1989年2月成立的,是韩国惟一的全国性权威鉴定评价行业组织,目前会员包括韩国鉴定院、23家鉴定评价法人、219家鉴定评价办事处和2600多名评价从业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签字仪式前,宋春华会长会见了徐东基会长一行4人,宾主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柴强副会长兼秘书长出席了签字仪式,并与徐东基会长就具体贯彻落实协议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交流探讨。

  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我会副秘书长卢航、杜鸣,韩国鉴定评价协会企划理事朴凤煜、国际委员会副委员长李大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