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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老师王竹梅31日论坛08年二级建造师备考访谈记录

2008-05-31 16:18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主持人:各位学员,大家好!

  2008年对于中国是不寻常的一年,对于我们建筑行业的考生而言肩上的责任更重,各地都在为迎奥运紧张地准备着,春暖花开的日子对于建筑人尤为忙碌,在这忙碌的日子里,今年(08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又比往年提前了四个月,对于我们忙碌的建筑人,考试日期的提前会让我们在复习备考的时候有所茫然,而三科考试时间的分配更是苦恼,那我们如何来应对考试?这是广大学员共同的疑问。为了解决广大考生的心里焦虑,让大家顺利、自信地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www.jianshe99.com)特邀请网校老师王竹梅老师来与大家一起讨论备考方略和技巧,大家可以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和咨询。

  下面我们对嘉宾进行一个简介:

  hspace=0本期嘉宾--王竹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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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竹梅老师简介 国内知名的建造师考试辅导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管理学硕士,经济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授课条理清晰、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题技巧丰富全面,深受广大学员喜爱。

  名 言:没有无缘无故的失败,也没有理所当然的成功,更没有徒劳无益的奋斗。努力一下,坚持一下,成功就在生命的某个拐弯处等着你!

  hspace=0王竹梅老师所授课程:

   200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免费试听

   200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免费试听

   200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免费试听

   2008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免费试听

   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免费试听

   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本期嘉宾访谈主题:距离200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越来越近,王老师和您一起探讨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备考方法及注意事项!

  嘉宾访谈日期:2008年5月31日 下午 16:00——18:00

  对于您的提问,嘉宾会以红色字体在您所在问题里进行编辑解答,您只要查看您的提问帖子即可看到答复。

  下面嘉宾访谈正式开始,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学员rghylhy :今年的考试题型与去年一样吗?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这门课,以前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60单选20多选,满分100分。但08年根据考试教材配套的习题集(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社),增加了一种新题型-案例背景题。我们也有针对性地做了一些准备,在习题精讲班中增加了案例背景题的练习。一般来说第一年的新题型不会出太难的题目,大家不顺利分紧张。

  学员泥团团:请王老师说一下考前重点是做题还是看课本?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因人而异,没有固定模式。不过6月21日就要考了,现在只有二十天了,依我个人参加考试的经验来说,还是多做些题吧。模拟题不太容易把握好复习的方向,而且每年考试出现相同考点的机率是较高的,因此多做往年的试题,努力把每一道题涉及的知识点搞清楚,带着问题去书中找考点可能效果会好些。

  学员一起走过的日子:请问老师,未成年人将他人打伤的侵权赔偿责任,应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承担。这是否属于转承责任?为什么?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这个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在我们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中没有列为考点。建议咨询法律专业老师。

  学员sxjsxynt :王老师,我听了您的课以后觉得讲得很好,都理解了,可是我自己如果做题的话,就经常会错,尤其是一些混淆、干扰项,而这门课全部都是客观题,错了就是错了,老师您能告诉我做这些题目的一些好的方法吗?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  第一、理解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必须由别人来评价,试题就是一种很好的评价体系,如果您做题有困难,说明理解的程度有待提高。就像一个人自认为自己是勇士,一见老虎凳电椅子就招供,怎么能称得上勇士呢。
  第二、理解是有层次的,第一次听课应该属于理解的初级阶段,路漫漫其修远兮,尚需上下而求索。
  第三、没有经过诱惑的感情是靠不住的,没有经过引诱的理解也是靠不住的。凡是能干扰混淆的地方,一定正是需要理解而恰恰没有理解的地方。
  第四、建议先听课,然后做题,错了到书中找相关知识点以及干扰易混淆的知识点去针对性理解,然后再重听课,您会感觉第二次和第一次的理解不一样喽。听课-做题-再听课看书-再做题,有时间多几个回合,会有效果的。

  学员LHY641105 :王老师你好:你的一级建造师的法律法规和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我都听了,非常喜欢听你的课,你是真的用心在讲课,这次监理合同考得很好,因为合同学得好,对其他课程的帮助也很大,特别是对监理案例的帮助就更大。听你的课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学习变得不在枯燥,在这里请接受一个普通学员对你的感谢!我是建设工程教育网的忠实学员,刚刚报完造价工程师的课,我相信建设工程教育网有这些优秀的老师一定会办得更好。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谢谢您的认可与鼓励,甚感欣慰。每次备课都如履薄冰,水平有限,只希望学员看到我的努力从而宽容我讲课中的不足。

  学员hycyl :王老师,您好!我今年也要考二级,报了三科,实务基本上没问题,施工管理里还有一些计算的内容,可是一看到法规,就比较犯难了,好多东西都感觉记不住,而且一看到那么多法律条文,就不知道从何下手去记了,而且我本身就是工科的,对一些需要记忆的内容老是把握不好,王老师,您能告诉我这门课程除了记忆以外,我还应该怎么来学习呢,尤其是比较适合我这种类型的考生?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首先,具体方法我在讲课前就归纳了一些,您可以实际运用一下。其次,不要把工科出身看作一个劣势,工科出身的人虽然比较害怕记忆,但是逻辑思维能力好,运用梳理法或是归纳法应该更有优势。第三,要理解法律为什么要这么规定,肯定是有理由的,要掌握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背后所要体现的人文情怀。比如“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逾期时到底是按新价格还是旧价格这个问题,别去背条文,越背越发晕,只要记住一个原则就行了,就是要惩罚违约方,按新或是按旧哪一种方式对违约方不利就采用哪个价格。第四,利用案例来理解记忆条文。史书太枯燥,无从下眼,但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我却看完了,也记住了很多情节与人物。试试这种办法吧。

  学员sangliang :王竹梅老师你好!我毕业两年,刚满足了报考条件,但是我一点相关的工作经验都没有(毕业后的两年中都是从事其他行业),目前想考二级,会不会很难啊?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  第一,书中考的,有多少在实际工作中都用到呢?在法规考试中,不要高估工作经验对考试的影响。很多学员都是跨专业考的,成绩也很好;
  第二,二级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有时间认真复习不难通过,您不必有心理压力。

  学员2up :老师好!非常感谢网校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我想问一下老师可不可以在网校的答疑板给我们答疑啊?这样有问题就好办了!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网校有专职、专业的答疑老师,他们的工作更能保证学员的疑问得到即时答复。如果有需要,答疑老师也会与我们辅导老师交流一些问题。

  学员2up :还有老师,我觉得法规的第一部分,就建筑法和合同法的有些内容重要,其他的我可不可以放弃啊!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建筑法和合同法很重要,但是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的三个法规以及质量管理条例也很重要,把这几个也好好掌握一下。其它的如果实在无时间的话可以考虑放弃,但是您必须对保留部分的答题准确率有足够的把握。

  学员zapu :法规的课,我已经认真听过一遍课了。您觉得到现在这个阶段,我应该怎样利用时间复习呢?是大量做题,还是怎样?心里没底啊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做试题,把试题的每个考点都搞懂。有时间的话再听一下重点章节,感觉会不一样的。

  学员reed :捧场王老师!监理的合同实在是好!但是对于我来说二级比较困难了,因为到现在我还没有开始看书,怎么办呢?老师,我想过!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今晚就开始听课看书吧!

  学员绿水杯 :王老师您好,我非常喜欢听您的讲课,我是网校的一名老学员,参见了您今年的监理工程师合同的辅导。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合同转让我总是区分不好,请问您有没有什么更好的记忆和总结的方法呢。
  祝您工作顺利!也祝福网校的明天会更好。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您学的很认真。合同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合同转让是个总的概念,表明权利义务内容不变,但是合同主体变了。下面是合同主体变化的三种情况:第一,权利主体变了,称为合债权转让; 第二,义务主体变了,称为债务转让,也称为义务转移; 第三, 权利义务主体同时变更为第三方,就是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学员村里人:老师,二级考试马上就快到,我好紧张哦```怎么调节状态啊???每次大考的时候我都紧张死了~~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考不过,没有什么的。命运在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也许窗外的风景更好呢。

  学员绿水杯:王老师还有一个关于不可抗力的问题请教您。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和不可抗力怎么区分呢?在做一些题目时,会遇到将异常的不利气候条件算做不可抗力,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时可算做不可抗力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不可抗力是个总概念,里面包括了异常不利气候条件。提到不可抗力,主要是在工程索赔方面,一般是指不利气候条件对工期或是施工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并带来损失时,多视为不可抗力。

  学员kookok :最近工作非常忙,没时间看书。光有实践的经验有时考试也不一定能过。急啊。我刚请了假,专门学习。王老师,能否说说教材中必会章节或方法。谢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合同法这一部分非常重要,第一部分法律制度中,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的三个法规、质量管理条例和劳动法很重要,第三部分由于内容不多您也可以全看。如果您的时间实在太紧,先掌握以上章节吧,如果有时间再去看其它部分,重点看过的部分答题的准确率一定要高,这样才有可能通过考试。

  学员phone :请教老师一个题目:
  设计人完成了规定设计任务的25%时,发包人由于建设资金的融资遇到问题而被迫停建工程项目。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其后果处理应为( )。
  A.设计人没收发包人支付的定金
  B.设计人没收定金,发包人再支付合同价25%的设计费
  C.发包人应支付合同价50%的设计费
  D.设计人没收定金,发包人再支付合同价50%的设计费
  设计费的支付没有问题,关于定金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应属于建设单位的原因违约吧?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  本题应该选C,考点为设计合同中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一般规定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设计未开工的,不退还定金;
  已开工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一半支付;
  已开工超过一半时,按全部设计费支付
  如果题中发包方支付了定金,则定金可以抵作设计费的一部分,因此本题中包括定金在内,发包人一共需支付50%的设计费。
  2007年监理工程师的试题:
  某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承担办公楼设计任务,设计院在完成设计任务30%时,由于某种原因,办公楼项目停建,建设单位向设计院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依据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承担解除合同后果责任的方式应为( )。
  A.设计院没收建设单位支付的定金
  B.设计院没收建设单位支付的定金,建设单位再支付合同设计费的30%
  C.建设单位支付合同设计费的50%
  D.设计院没收定金,建设单位再支付合同设计费的50%
 【答案】 C
 【解析】考点: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学员fenfei:王老师您好,在招标投标法这章里,哪些比较容易混淆和应该切记的知识。里面的罚款我有时总记串。谢谢老师。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  招标投标法这一部分内容不少,我们在习题精讲班的串讲前归纳过这一章必须掌握的内容如下:
  1.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2.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3.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
  5.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
  6.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与撤回
  8.联合投标
  9.禁止投标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10.开标程序
  1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12.按废标处理的情况
  1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与补正
  14.评标报告
  15.中标侯选人
  16.确定中标人的程序
  17.中标通知书
  18.签订合同
  19.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0.招标条件与方式
  21.招标文件
  22.招标组织形式
  23.招标代理机构
  法律责任中的处罚部分确实不好记,是非常头痛的地方。建议大家自己整理一个对比记忆的表格,左边列出惩罚的项目,右边把罚款等处罚内容写出,在一张表上,这样对记忆有帮助。自己整理的过程,就是高效记忆的过程,请大家自己整理一下尽量不要看现成的。
  1)招标投标法法律责任
  2)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
  3)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
  4)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
  5)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6)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
  7)与投标人先行谈判的法律责任
  8)非法确定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9)非法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
  10)招标代理机构违法的法律责任

  学员tangyu0328 :麻烦老师讲解下这道题,谢谢。
  3.下列有关合同变更的效力,说法错误的是()。
  A.当时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B.合同的变更不产生追溯力
  C.合同变更产生追溯力
  D.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本题选C。一般情况下法没有溯及力,合同变更也是如此。合同变更的效力,我们需要掌握以下知识点:
  已发生变更的部分以变更后为准
  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未变更部分继续原有的效力
  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还有另外一种方法,不是用建造师的知识而是运用逻辑学的知识,B和C是明显矛盾的命题,必然会一真一假,也就是这两个命题里肯定是一个对一个错的。所以如果学员确实没有复习好这个知识点,可以在B、C里选择,有50%的成功机率,这也是一种应试技巧。

  学员hbzj:老师您好,我的咨询和监理都是跟着您一起学习的,今年我也要考二级,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看过一遍书呢,都不知道怎么开始,尤其是法规里的合同法这一块,好象有些内容我把握不好,记忆的时候,老是混淆,您能把合同法的精髓帮我总结一下,如何来记忆会更方便一些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如果您都复习过咨询师的考试,应该感觉考二级是比较轻松的。合同法在许多考试里都考,监理工程师有专门的一门课《合同管理》,如果您也学了,考二级再学时应该只需要复习一下,内容都差不多的。合同法这一部分内容确实很多,我在习题班的串讲里把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尽可能归纳了,你看习题班的课件,把列出来的知识点掌握就比较全面了。要说到记忆,方法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付出些辛苦的。

  学员快乐生活:老师您好,我看到咱们教材中对标准化法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是不是我如果时间不多的话,我就可以放弃这部分内容?而且这快内容我也不知道怎么去记忆,还有一个就是能源法,这些在我们日常工作都没有接触到,所以您说我还要去看它们吗?我从上周才开始听课和看书,都不知道如何去有选择性地进行学习,一看内容还挺多,而且还有一本法规汇编的书,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学习了?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第一、如果仅是为了考试,您可以不去看那本法规汇编,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时侯再去里面找具体条文吧;第二,要区别西瓜与芝麻,学会主动放弃,有些分值占得很小的部分如果时间太紧张可以放弃,但是前提是您必须对西瓜下足够的功夫,有很高的准确率。第一部分法律制度中,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的三个法规、质量管理条例和劳动法很重要,其它的您可以适当简单过一下。

  学员wangcan:老师,我记得您说过考前一定要控制一个兴奋点。我这段时间都在做题了。间或着反复在听习题班的课,帮助非大,我觉得我的做题的感觉很好,我怎样控制一下,现在是继续多做题呢?还是再听听课?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如果您现在做题的效果很好,估计继续做题会感觉提高的程度好象越来越小了,现在可以再去听听重点章节的课,到临考前几天再做题。还有二十多天考试,不要让兴奋点来得太早呀。

  学员水--滴:王老师,老师我记不住建筑法的内容,如何更好地记忆,主要可能是因为我的学历相对而言低一些,做了几十年工程了,但是就是对这一块内容记不住,老师您能帮帮我吗?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建筑法的内容挺多,但是条理非常清楚,主要规定了几个建筑领域重要的制度:
  施工许可制度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工程发包制度
  工程承包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
  这些制度您在实际工程中肯定是接触到的。我估计您的学习方法可能不适合。建议采用梳理法,先把大框架搭建起来,明白到底学了些什么东西,然后再逐层深入细化其中的内容。只要条理清楚了,您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容易理解与记忆里面的规定。

  学员niceday:王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水利水电管理实务复习的重点是什么?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对于水利水电方面的内容,老师不太熟悉,因为不是这个专业的,建议听一下刘永强老师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课,刘老师在课程里已经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你的学习会很有帮助,有疑问建议在答疑版上提问。

  学员二级gy:老师我对教材P121中这三种安全事故罪每次都判断不准确,以至于在做题的时候,经常会出现选错的情况,您能帮我把它区分一下吗?一般主体和特殊主题如何理解和区分?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首先他们的范围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仅限于工程建筑领域,而上面两种涉及的面广,而且主要针对的是生产领域的,比如矿山、易燃易爆生产企业等。第二,看主体,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的是单位而不是个人,而以上两种都是人员。第三,如果排除了第三个罪,在第一和第二种罪之间区别,第一种罪是一般主体,包括几乎有关的所有人员,而第二种罪只处罚领导或责任人。虽然区分起来是比较麻烦,但是你按这顺序试着做几道题应该有效果的。
  犯罪的一般主体是指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而特殊主体必须具有特定的身份。比如有些罪,一般人员想犯都不可能,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是国企的领导人员等。

  学员qiushui:老师您好,合同法这块,记忆的页挺多的,抗辩权这块我听课很明白,可一做题有事就错。有没有简单的记忆方法呢?谢老师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抗辩权这一部分主要不是记住记不住的问题而是理解不理解的问题。按您描述的情况,我认为还是理解没有足够深入,多做做题吧,把每一题搞懂,尤其是案例题。再去听听课,再做题。学习本来就是一个反复加深理解与记恨的过程,一步到位的想法行不通的。

  学员tangyu0328:有关要约失效的习题
  36、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是()。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老师您好,这道题是在建设工程教育网上下载的,答案给的B,是不是错了啊?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这个题可能是题目打错了,应该是不属于要约失效的是( )。
  要约的失效就是要约的消灭,有四种明确的情况,分别是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B是要约的撤回,不是要约的撤销,所以B不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况。

  zhaokun6389393:你好王老师还有二十天就要考了,这门课程用20天的时间看两遍能及格吗?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呵呵,这个我也不知道呀 。取决于您的学习效率以及考试的运气。

  js6699:怎么复习王老师,还有二十天,我怎么能利用仅有时间,合理分配三门学课?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第一、把有计算题的,或者理论比较复杂的课程放到前面学。法规这门课可以放到最后,毕竟它是记忆性的内容,临阵磨枪是有一定作用的。第二、不要把一门课学完了,再学第二门,最后学第三门,这样到最后学第三门法规时,您已经慌得不知道该背什么东西了。三门同时开展一下,把需要学习记忆哪些东西搞明白,也就是全面来一次梳理,搞清需要学什么,然后再来第二次深入。

  zhaokun6389393:你好王老师:几个月前我上过你讲的课,你说这门课及格不是太难,可高分却很难,不过打高分没有用,能及格就可以,所以我把精力全放在了最后的这十几天,突击一下你看这种方法可以吗?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这时候已经不必问可不可以了。突击是您唯一的选择了。今晚就开工吧…。

  ych48927:二级建造师考试。
  请问老师:我是第一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除了听老师授课外还有什么捷径达到更佳效果?谢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捷径没有,考试的运气是需要一点,毕竟都是选择题呀。听课-做题-再听课-再做题这样效果比较好。

  sheji2022 :王老师:我的工作经验还算比较熟练,听前辈说,考试时不能全凭平时经验,切记要掌握书中的知识来做题。是这样吗?我怎样把握呢?您是怎样解决的呢?谢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第一,我们每个人工作都具体从事某一方面,而我们的考试几乎都是全面的,即使您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许对有些方面有帮助,但是有些课程还是需要重新学习的,所以我不建议夸大工作经验对考试的优势作用,这样会使人失去压力而放松的。第二,我也不认为有工作经验没有优势,毕竟某些地方别人只能从文字中理解意思,而有工作经验的人马上理解了文字表达的工程内涵是什么了。
  结论:无需把注意力和精力放在研究有工作经验和考试的关系之上,考试就是考试,考试就得复习,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吧。

  tangyu0328:请问老师,今年法规的题型和去年的一样吗?还是以案例题的形式出现吗?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这门课,以前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60单选20多选,满分100分。但08年根据考试教材配套的习题集(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社),增加了一种新题型-案例背景题。今年的考试应该有独立的单选和多选,也应该有以案例背景形式出现的单选和多选。我们也有针对性地做了一些准备,在习题精讲班中增加了案例背景题的练习。一般来说第一年的新题型不会出太难的题目,大家不顺利分紧张。

 学员sheji2022:晕,没有看标题就开始问问题了,老师辛苦啦,我还有个问题麻烦老师,就是违约金和定金这块,请老师简单说说。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
比较项目  违约金  定金 
时间  发生违约时才支付  订立合同时支付 
性质  违约时作为对受损失方的补偿 作为对自身履行合同的担保 
支付标准

无违约时不发生
发生违约才支付

无违约,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支付定金方违约,不得收回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学员js6699 :怎么复习?请教老师,还有二十天,怎么分配三门课的时间比较合理?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第一、把有计算题的,或者理论比较复杂的课程放到前面学。法规这门课可以放到最后,毕竟它是记忆性的内容,临阵磨枪是有一定作用的。第二、不要把一门课学完了,再学第二门,最后学第三门,这样到最后学第三门法规时,您已经慌得不知道该背什么东西了。三门同时开展一下,把需要学习记忆哪些东西搞明白,也就是全面来一次梳理,搞清需要学什么,然后再来第二次深入。

  学员zaojia07 :王老师,我之前已经听过您的基础和习题班了,可是我在听课的时候觉得您讲得特别清楚,可是自己做题就会出错,现在就剩下20天的时间了,我是不是可以有取舍地去学习一些内容?是不是把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这几大法好好背背就可以了?其他的不用再学了?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感觉您是否做题少。听懂了马上去做题,题错了到书面找答案搞懂。然后再去听听课,再做题。重点内容如果您能保证非常高的准确率您可以放弃一些分值占得比较少的章节。但前提一定要注意,就是学的部分一定要能保证非常到位才行。否则,就很危险了。

  版主liulanshijie :老师您好:我已经把书本知识串了两遍了,网校练习中心的题也已经做了不少了。考试的时候也会有些汇编上的题出现。不看吧,心理老惦记着。我一翻书,东西还挺不少的。我怎样学学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如果感觉复习得比较充分了。可以把本省历年的试题以模拟考试的形式控制时间认真做几套。模拟题不要贪多,把做过的都搞懂记住就可以了。

  学员maomao0509 :我想请问王老师:不要求违法者主观上有过错为什么不属于工程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它和其他的构成要件有什么不同吗?我看过教材,但是看不明白,您能帮我解释一下吗?谢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就是故意或是过失都有可能引起违法,只看客观结果而不看主观心理。比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可能是故意的(主观),也可能是过失的。

  学员sherj:请问老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投标有效期终止时间的区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顾名思义,就是发包人在那个时间以后就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了。而投标有效期终止时间,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可见,在这个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均保护有效。这个终止时间,就是有效期的最后截止时间,一般是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学员sisi123:王老师:我是第一次考二级建造师,听了老师的课,还有网校的练习中心,习题班的帮助,我非常有信心通过。第三部分纠纷的处理这章中,哪些应该多留意的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这一部分内容很少,没有太突出的重点,建议都好好看看吧。

  学员 maomao0509 :王老师我还有一问题: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有资格承包公司参加投标,体现了——公平原则,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不是公开原则呢?谢谢。
  建设工程教育网王竹梅老师回复:公开主要指招标信息的公开和招标程序的公开,是指让相关人都有机会知道信息和情况。而公平是一个权利问题,针对的是歧视与偏见,是带有色彩的词。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竹梅老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解答大家的问题,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以后建设工程教育网(www.jianshe99.com)会多多组织并开展此类活动,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请大家在08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中调整好心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考试中,建设工程教育网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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