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注[2008]1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国家有关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经审核,李晓红等11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其中:延续注册4名、变更注册5名、注销注册2名)和王志秀等4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中:变更注册2名、注销注册2名)申请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附件:注册汇总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