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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9月16日后执行
2008-9-18 8:42

  针对央行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昨天(9月17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北京地区实施细则,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本市今年9月1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9月1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9月1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新利率。

  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已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今年9月16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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