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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14年山西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

2014-02-28 13:46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打印 收藏

  重要通知:2014年山西监理工程师网上报名:2月25日至3月10日;资格初审:3月11日至3月14日;网上交费:3月22日至3月28日;准考证打印:5月15日至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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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5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发办〔1997〕105号)的规定执行。各初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的组织和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考点全部设在太原市。

  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首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或通过山西人事考试(www.sxpta.com)网上报名系统的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注册说明和报考须知并遵守报名协议。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中监理工程师在2012年至2013年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视为续考人员,其他报考人员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2月25日至3月10日

  照片审核:2月25日至3月11日

  资格初审:3月11日至3月14日

  资格审核:3月17日:太原、临汾、运城

  3月18日:大同、朔州、晋城、长治

  3月19日:晋中、吕梁、阳泉、忻州

  申述补正:3月18日至21日上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初审部门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及报考人员。如报考人员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各初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考人员的申述说明材料统一上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逾期不报送的,视为放弃申述。)

  网上置审核通过标志:3月20日、21日

  网上交费:3月22日至3月28日

  准考证打印:5月15日至5月21日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由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首次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1)。

  3.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报名条件填写《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附件2)或《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附件3)纸质及其电子文档各一份。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从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审核

  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和《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纸质及其电子文档各一份。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附件4),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三)初审部门报送《资格考试报名表》

  各初审部门应在省厅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当天持移送函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

  1.报名费

  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

  2.考务费

  每人每科7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上交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3.考试费

  每人每科4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发票的领取:报名费的发票请在5月26日-2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领取;考试费的发票请在5月24日-25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领取。

  六、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各初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7号)和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

  2.此次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全国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3.考试组织过程中应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4.各初审部门在资格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不严格掌握报考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核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八、其他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

  有关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初审部门负责,省住建厅综合处(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351-3581317,各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

  附件:

  1.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

  2.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

  3.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

  4.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装订封皮及目录

  5.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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