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基本特点_一级建造师法规
201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经在5月9日正式上市,同时考生朋友们也该进入一级建造师学习备考阶段,为考试做好充分的准备,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建法规仲裁的基本特点的这一知识点,供考生参考学习!
仲裁的基本特点(6大特点)
自愿性:必须有仲裁协议,双方共同愿意把纠纷提交仲裁
专业性:仲裁员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
独立性: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快捷性:一裁终局制
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在《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生效
【2016年试题】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委员会隶属行政机关
B.仲裁以公开审理为原则
C.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D.仲裁裁决作出后可以上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选项A,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选项B,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选项D,或裁或诉制,仲裁裁决不能上诉。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建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教育网将持续关注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信息。更多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内容,尽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栏目!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