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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范围- 一级建造师要点

2019-12-10 11:0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大家都知道一级建造师证书价值及含金量逐年升高,从而引来更多的报考一级建造师的人报名。正因为这样,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竞争人数还是很多的。如下是小编精选的一级建造师要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发包人可以取消任何工作,但不得转由他人实施。否则属于违约行为,且涉嫌肢解分包。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一级建造师考试要点,建设工程教育网将持续关注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信息。更多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内容,尽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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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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