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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8-01-29 09:45  来源:西藏人事考试中心  字体:  打印 收藏

各位考生: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http://www.cpta.com.cn/GB/397553/index.html)。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将对拟合格考生(各科目均达到卷面总成绩60%的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以上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如下材料并于2018年2月9日前交到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电话:0891-6845920),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若逾期未交复核材料的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规定,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发放证书的处理决定。

需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kVLOPgF),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4、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下载地址:http://chsi.com.cn/);

5、参加增项专业考试的拟合格考生,还需提供已取得一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1月26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sgcj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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