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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核查吗?

2019-07-05 16:5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四川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是6月28日-7月23日。四川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文件已公布,网校为方便学员查看,特汇总以下报考重要信息。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审核详情,仅供考生们参考。

  四川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工作实际,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无需报考人员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统一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通过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为依据进行审核,并贯穿资格考试全过程。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将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报考人员监督;凡有举报投诉的,将由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若复核确认其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四川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报名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规定,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

  4.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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