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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题库】2017年造价师造价管理:合同的效力

2017-05-07 09:3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1.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

  (2)附条件的合同。当附生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3)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届满)时生效。

  2.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无权代理人代订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所谓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3.无效合同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归纳对比。

  4.可撤销合同情形: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5.撤销权消灭: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放弃撤销权。

  【速记点评】掌握合同生效、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的内容。

  【经典例题】

  【例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时的合同状态称为()。

  A.合同订立

  B.合同成立

  C.合同生效

  D.合同有效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例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A.该代理行为一律无效

  B.该代理行为一律有效

  C.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该代理行为无效

  D.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该代理行为有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效力。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例3】根据《合同法》,可撤销合同是指()的合同。

  A.因重大误解订立

  B.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所订立

  C.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

  D.当事人未能履行保密义务而订立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选项BC为无效合同,选项D为有效合同。

  【例4】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C.一方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效力。选项BCE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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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 大纲 / 教材

    每年7、8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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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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