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及增项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关于发放锦州考区2016一级建造师及一级建造师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一、领取资格证书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4、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可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纸打印)。
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6、他人代领,必须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一、二领取,上午8:30— 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三、咨询电话:3872302.
四、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C座304室)。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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