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5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证办理通知
凡参加2015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明。
1、准考证、身份证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时间:2016年5月19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12333.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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