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不服,欲请求法律救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单选题第33题
甲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批准该省乙市人民政府在乙市某村征用土地的批复。其后,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丙公司拆迁许可证,拆除该村一组住户的房屋。住户不服,欲请求法律救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住户不得对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拆迁许可证的行为提起诉讼
B.住户对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C.住户可以对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补偿决定提起诉讼
D.住户不得请求乙市人民政府撤消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丙拆迁许可证的行为
【答案】C
【建设工程教育网老师权威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选项A错误,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AC均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以A是可以提起诉讼的;选项B错误,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纠纷人可以自主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选项D错误,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的主管部门申请。参见教材P3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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