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7一建项目管理:仲裁的考点

2017-01-19 17:1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一)仲裁的概念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争议,尤其是较大规模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争议,双方即使协商和调解不成功,也很少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当协商和调解不成时,仲裁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常用方式。

(二)仲裁的地点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仲裁地点,通常有以下三种选择。

1.在工程所在国仲裁,这是比较常见的选择。

2.在被诉方所在国仲裁。

3.在合同中约定的第三国仲裁。

(三)仲裁的效力

在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四)仲裁的特点

与诉讼方式相比,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具有以下特点:

1.仲裁程序效率高,周期短,费用少;

2.保密性;

3.专业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嘿哈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