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地基基础工程包括的子分部工程
包括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土方、边坡、地下防水等子分部工程。
2.验收组织者及参加者
①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建设)、设计、勘察等单位参加;
②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验收组应至少有一名由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的副组长。验收组成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组成。
3.验收的程序
建设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按施工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的程序进行。
①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②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成册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核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于验收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③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上报的验收报告应及时组织参建方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签注验收结论和意见。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④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有以下人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等。
4.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的内容
应对所有子分部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工程实体检查主要针对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工程洽商进行施工,有无重大质量缺陷等;工程资料检查主要针对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材料各项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