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矿业工程知识点:矿山勘探、设计的安全保障
矿山勘探、设计的安全保障
1.矿山设计使用的地质勘探报告应有:(1)较大的断层、破碎带、滑坡、泥石流的性质和规模;(2)含水层(包括溶洞)和隔水层的岩性、层厚、产状,含水层之间、地面水和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的潜水位、水质、水量和流向,地面水流系统和有关水利工程的疏水能力以及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3)矿山设计范围内原有小窑、老窑的分布范围、开采深度和积水情况;(4)沼气、二氧化碳赋存情况,矿物自然发火和矿尘爆炸的可能性;(5)对人体有害的矿物组分、含量和变化规律,勘探区至少一年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数据;(6)地温异常和热水矿区的岩石热导率、地温梯度、热水来源、水温、水压和水量,以及圈定的热害区范围;(7)工业、生活用水的水源和水质;(8)钻孔封孔资料;(9)矿山设计需要的其他资料。
2.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有安全专篇,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由主管部门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批准。
3.矿山设计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1)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
(2)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
(3)供电系统;
(4)提升、运输系统;
(5)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
(6)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
(7)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
4.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之间距离不小于30m.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5.相邻矿井之间、矿井与露天矿之间、矿井与老窑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矿柱。矿山井巷布置留有足够的保障井上和井下安全的矿柱或者岩柱。
6.井巷支护和采场顶板管理能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
7.每个矿井有防尘供水系统。地面和井下所有产生粉尘的作业地点有综合防尘措施。
8.有瓦斯、矿尘爆炸可能性的矿井,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并采取防尘和隔爆措施。
9.矿山储存爆破材料的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排土场、矸石山有防止发生泥石流和其他危害的安全措施,尾矿库有防止溃坝等事故的安全设施。
11.有防止山体滑坡和因采矿活动引起地表塌陷造成危害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