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矿业工程知识点: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筑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措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2.基坑周边的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的限制条件。
3.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及时施筑地下结构。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进行,不得超挖。
4.土方作业必须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方可进行施工。当填挖区土体不稳、有坍塌危险,或发生暴雨、水位暴涨、山洪暴发灾害时,或地面出现涌水冒泥等异常情况,或附近有爆破情况等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护安全作业、保护设施失效时,土方作业应立即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