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5建设工程经济:项目经理的权限

2015-04-14 15:3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参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

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项目经理应承担施工安全和质量的责任,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项目经理对施工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在国际上,由于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的一个工作岗位,项目经理的责任则由企业领导根据企业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以及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企业针对每个项目有十分明确的管理职能分工表,在该表中明确项目经理对哪些任务承担策划、决策、执行、检查等职能,其将承担的则是相应的策划、决策、执行、检查的责任。

项目经理由于主观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误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政府主管部门将追究的主要是其法律责任,企业将追究的主要是其经济责任,但是,如果由于项目经理的违法行为而导致企业的损失,企业也有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ala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