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建《法规》重点考点讲解:证据的种类

2017-03-14 16:5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知识点:证据的种类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书证和物证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视听资料

(1)视听资料易于通过技术手段被篡改,所以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论据;

(2)对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隐私权)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证人证言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2)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3)确有困难包括以下情况:(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4)作证方式除了通过书面证言,还可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5)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四、当事人陈述

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五、鉴定结论

(1)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2)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

(3)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六、勘验笔录

(1)勘验物证或现场,应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2)当事人或当事人成年家属应到场而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3)勘验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七、电子数据

(1)与本案事实有关的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电子签名、网络访问记录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

(2)具有技术含量高、脆弱(易被伪造和篡改)、复合型、间接性等特点。

【经典例题】

1.关于民事诉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民事诉讼中,书证应提供原件

B.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C.未经过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D.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论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种类。对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资料,只要不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2.在一起钢材购销合同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作为买方的施工企业将钢材供应商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价目表下载打印,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则该证据种类属于()。

A.物证

B.勘验笔录

C.书证

D.视听资料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种类。网上的信息属于书证。

3.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诉至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下列资料中,不属于证据的是()。

A.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B.建设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C.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D.建设单位提交的答辩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种类。选项A属于鉴定结论,选项B、C属于书证。选项D是一个流程文件。

4.下列材料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的有()。

A.书证

B.当事人陈述

C.律师代理意见

D.勘验笔录

E.电子数据

【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点是证据的种类。根据新《民事诉讼法》,证据的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芝士布丁君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招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达江 工程经济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