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建《法规》考点精讲: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

2017-03-15 10:4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知识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行政复议申请

1.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2.申请的形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行政复议机关

可以是被申请人的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

二、行政复议受理

1.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复议申请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3.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决定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适用情形决定类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3.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决定。

【速记点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经典例题】

1.某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中有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于5月20日作出,施工单位5月25日收到。如果施工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最后期限为()。

A.6月4日

B.6月9日

C.7月19日

D.7月24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依据和参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A.各地的地方法规

B.法律、行政法规

C.案件所在县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规定

D.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E.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规章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芝士布丁君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招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达江 工程经济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