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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抵押权
【考频指数】★★
【考查年份】2016、2013年考点
【考点精讲】
●抵押的概念
●可以抵押的财产
●不得抵押的财产
●抵押权的生效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物的转让
●同一财产设定多个抵押权时,处理价款清偿规则
1 抵押的概念

【重点难点】抵押的特点
抵押物是不动产或者特殊的动产(机器、交通工具等)
不转移占有抵押物
2 可以抵押的财产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造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它财产
3 不得抵押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其它
4 抵押权的生效

5 抵押担保的范围(五类)
主债权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 抵押物的转让

7 抵押权的实现
可以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向法院起诉
拍卖、变卖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8 同一财产设定多个抵押权时,处理价款清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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