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期限的相关规定-二建法规知识点
2020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已经起航,你开始为二级建造师考试做准备了吗?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朋友们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法规科目考试的一些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每天学一点、心愿近一点,快来跟着小编一起学起来吧!
期限的相关规定
一、 基本要求
1. 掌握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延期时间;
2. 了解开工报告的有效期。
二、 重点内容回顾
内容时间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的最长日期3个月
开工延期的时间3个月(可延期两次)
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1个月
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1年以上
因故不能开工需重新开工报告的6个月
三、 典型题目演练
【例题·单选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 )手续。
A.申请办理开工延期
B.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
C.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注销
D.核验开工报告批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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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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