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二建法规高频考点

2020-01-21 17:1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在即,考生们都在积极备考,担忧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高频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考点精讲】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

(一)申请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

初始注册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二)变更注册和增加执业专业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延续原有效期。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三)不予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失效及注销

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其他情形。

三、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学时要求: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每增加一个专业增加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

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2020年二级建造师教材解析0元课:

二建教材解析

报考指南

二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大纲 / 教材

    2024大纲/教材已发布

  • 报 名 时 间

    2月19日起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6月1-2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陆续公布

  • 合格证领取

    查分后2-3个月陆续发布

阅读排行

二建机考系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李娜 施工管理 零基础预习班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