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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合同工期和支付价款

2018-11-21 10:1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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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合同工期和支付价款,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结束不久,就有许多小伙伴开始准备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了,二级建造师考试于2019年1月开始报名,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合同工期和支付价款,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 知识点二: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和支付价款

  1.建设工期

  2.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建设工期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按总日历天数计算)。

  开工及开工日期、工程暂停施工、工期顺延、竣工日期等,直接决定了工期天数。

  (一)开工及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注意】因发包人的原因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并顺延工期。

  (二)暂停施工

  1.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承包人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书面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未48小时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注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原因、第三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由发包人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同时顺延工期。

  (三)工期顺延

  可以顺延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程序:

  (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四)竣工日期

  【注意1】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注意2】如对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如下处理:

  1)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015试题·单选题】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该工程竣工日期应为( )。

  A.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B.建设工程完工之日

  C.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D.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例题·单选题】施工合同诉讼当事人对工程款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建设工程尚未交付,已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则应付工程款时间为( )。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B.当事人起诉之日

  C.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D.判决生效之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故选项C正确。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

  《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

  ①协议补充;

  ②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③《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14试题·单选题】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

  A.签约时的签约地

  B.履行时的签约地

  C.履行时的项目所在地

  D.签约时的项目所在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一)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前提条件和支付程序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是承包人取得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支付的程序:

  (1)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进行审核;

  (3)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二)合同价款的确定 

招标工程
由发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
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注意】如果出现与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的,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价款的依据。

  【提示】合同种类: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三)两种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

  1.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单方结算价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单方结算价的情况。

  2.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工程款结算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3.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

  (1)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已实际交付
交付之日
没有交付的
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
当事人起诉之日

  【2016试题·单选题】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付款时间为( )。

  A.建设价款确定之日

  B.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建设工程未交付的,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4.工程垫资的处理

  概念:带资承包的实质是由施工单位先负担工程费用,建设方迟延给付。 

项目
欠付工程款
工程垫资
利息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从其约定,但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没有约定利息的
按银行贷款利率
不支持利息

  【2016试题·单选题】关于垫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垫资行为

  B.垫资的法律性质是工程欠款

  C.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时,其利率最高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是4倍

  D.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利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以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例题·单选题】乙施工企业承包的由甲投资建设的某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由乙单位垫资,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款发生了纠纷,诉至法院。乙除要求甲结算工程款外,还提出对垫资的利息要求。本例中法院对垫资利息的正确处理是( )。

  A.按民间借贷处理,垫资的利息为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B.按银行借贷处理,垫资的利息按略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C.合同中并无利息的约定,垫资不计息

  D.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垫资条款的合同因违反了政府的有关规定而无效,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对垫资利息的处理:对垫资和利息有约定的,支持约定,但约定的利息中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不予支持利息返还请求。

  5.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的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日计算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当自建设工程( )起计算。

  A.合同订立之日

  B.实际竣工之日

  C.开工之日

  D.保修期届满之日

  E.合同约定竣工之日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2017试题·单选题】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B.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已经交付购买商品房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C.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D.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1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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