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知识: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非电工及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3.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和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处之距离为6m(<1kV)。
6.机械最高点与高压线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为1.5m(<1kV)。
7.对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的部位,应采取停电作业或增设屏障、遮拦、围栏、保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
8.用电场所电器灭火应选择适用于电气的灭火器材,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