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法人与经理部关系

2017-11-17 18:3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4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故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3.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2014试题·单选题】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sgcjyw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