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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施工管理知识: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危险源分析及相关预防措施

2016-12-07 19:2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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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危险源的识别

  一般情况下危险源分为两类:第一类危险源是存在危险、有害的物质或能量;第二类危险源是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由于失控导致危险、有害物质的泄露、散发或能量的意外释放称为。这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其释放的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一起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造成的。所以危险源识别的首要任务是识别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识别第二类危险源。

  2.危险源的分析

  从安全事故致因理论可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安全事故致因系统涉及五个要素,具体可用下式来描述安全事故的产生:A=f(P,M,R,E,M)。式中:A为发生安全事故行为;P为影响安全的人的因素;M为影响安全的物因素;R为影响安全的道路因素;E为影响安全的环境因素;M为影响安全的管理因素。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与机械、道路的不安全状态是安全事故产生的最直接原因;不良的环境影响人的行为,同时会对机械设备、材料等产生不良作用,也是安全事故产生的直接因素;管理的欠缺则是安全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它是由人的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造成的。

  3.安全事故因素分析

  根据安全事故致因理论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分类,可以归纳出引发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边施工边通车”模式下施工阶段安全事故的五个基本要素,即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

  (1)不安全行为

  首先在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在施工作业中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和招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因此,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是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存在和滋长的重要条件。其次在交通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是指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由于驾乘人员或非驾乘人员的原因或其他可能引发和招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

  (2)不安全状态

  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中的不安全状态同样包括工程施工期间的不安全状态和交通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两方面。

  一方面在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是指在施工场所和施工作业项目中存在有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或者能使起因物和致害物起作用的状态。另一方面在交通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是指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由于车辆、道路和环境等造成事故和伤害的不安全状态,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静态和动态过程,除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还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3)起因物和致害物、伤害方式

  起因物是指直接引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物体;而致害物则是指造成伤害或中毒事故发生的物体;致害物作用于被害者的方式称为伤害方式。

  起因物和致害物的存在构成了不安全状态和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发现并消除它们时,就有可能引发或发展成为事故。而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对起因物和致害物的分析确定工作,又是判定事故性质和确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伤害方式包括伤害作用发生的方式、部位和后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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