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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考区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5-11-12 18:5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字体: 打印 收藏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35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科目

11月14日上午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
(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
(原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1月15日上午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原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凡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并成功缴费的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或减少考试科目。

三、关于退费

2014年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本次考试。决定放弃本次考试的考生可办理考试费退费手续。

(一)退费办理时间:

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办理。

(二)退费办理地点:

全区15个报名点均可办理退费手续,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地址办理。具体地址如下: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宁市建政路3号

0771-5624161

2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0772-2828697

3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桂林市叠彩路8号市直机关办公大院七栋二楼

0773-2815807

4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梧州市新兴一路32-1号四楼

0774-3856118

5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9号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6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7

钦州市人社局职改办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0777-3688006

8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9

广西区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550521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友谊大道 崇左市人力资源大楼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劳动保障监察二楼201(位于市政府广场旁边的市粮食局小路)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香莞路40号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拉域小区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685106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人才大厦三楼

0778-2303565

(三)退费办理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填写好的退费申请表1份(见附件1);(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各市报名点于9月28日前将考生退费申请表原件、退费人员统计表(表样见附件2)上报我院。

(五)退费方式:提交退费材料后,于11月13日前统一将款项转账至考生银行账户中。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的报考人员视为参加考试人员,不再受理退费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11月9日上午10∶00至2015年11月15日下午14∶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场设置

本次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规定,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截止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可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九、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0771-5505211

证书领取咨询:0771-5841400

附件:

1.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doc

2.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退费人员统计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5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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