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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0年度第十期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通知

2010-11-30 17:09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0年度第十期江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通知

各会员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建设监理协会和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定于自2010年12月18日起开始举办2010年度第十期江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江西省建设监理协会赣建监协[2009]5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符合省监理工程师从业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的人员,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到、培训时间

期 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第10期
2010年12月18日
下午14:30—17:30
2010年12月19日—12月22日

  报到时各位学员请携带本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江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登记表》;交两张1吋本人近期彩照(岗位证书用,彩照统一为红底,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报到、培训地点

  南昌市青峰花园酒店(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328号,老福山原江西电机厂内,市内乘坐1路、9路、15路、16路、203路、206路、215路、230路、303路、601路到自来水公司站下即到)。

  四、培训要求及考试

  1、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四天,参加培训人员单位应提前作好工作安排,为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提供条件并安排好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变更班级或改变学习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2、参加培训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培训期间实行考勤、考核制度,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缺勤半天者视为考勤不合格。培训期间如发现有替学或替考者,一律取消其岗位资格并予以通报。

  3、培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后,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均为闭卷。如发现替考或作弊情况,将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安排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位证书发放

  经继续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建设监理协核发《江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将通知单位统一到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领取。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500元/人(不含教材和资料费);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联系人:尹 平 0791-6272709、13803522428

  林 鹏 0791-6250069

  青峰花园酒店总机:0791-2079999

  附件:2010年度第十期江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人员名单

  江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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