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西宜春一级消防工程师可认定工程师职称且不需要办理认定手续

2019-06-20 16:3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免费领取!2021一消新教材变化解析

 2021一级消防工程师尊享无忧班火爆热招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可知:江西宜春一级册消防工程师对应职称层级为“工程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对应职称层级为“助理工程师”。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的,可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有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中的学历资历条件),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为您推荐

阅读排行

11.11活动
微信二维码活码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

更多
  • 查看 1.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历年试题及答案
  • 查看 2.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历年试题及答案
  • 查看 3.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历年试题及答案
  • 查看 4. 《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费资料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