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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6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8-01 08:40  来源:深圳市考试院  字体:  打印 收藏

各位考生: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6年10月15日、16日举行。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录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7月29日9:00—8月19日17:00。

  为做好深圳市该项考试的相关工作,现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6〕28号)转发给你们。请需要参加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及时报名。

  本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分考区。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深圳考区的考生需自备答题文具(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橡皮和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带至考座。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6〕28号)

  深圳市考试院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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