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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造价师管理第六章第三节知识点6: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20-01-08 12: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0年一级造价师考试要慢慢来,现在离考试时间还多,大家不妨放松心态,一点一点的复习,多多积累知识,今天为大家带来了2020年一级造价师第六章第三节知识点6: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知识点6: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一、合同价格和费用

  1)价格清单。价格清单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清单。

  2)计日工。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是指按合同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二、涉及费用的主要条款

  (1)材料和工程设备

  ①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①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②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三、开始工作和竣工

  ①开始工作。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②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③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

  四、暂停工作

  ①由发包人暂停工作。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②由承包人暂停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责任,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a.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证书,导致付款延误的;

  b.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c.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d.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五、工程质量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重新检验。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六、工程进度付款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①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审核,未能在前述时间完成审核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监理人有权核减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②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进度付款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竣工结算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八、最终结清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报考指南

一级造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 大纲 / 教材

    每年7、8月左右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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