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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的2019年一级造价师考试需要了解的注意事项

2019-10-25 15:2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河南省的2019年一级造价师考试需要了解的注意事项

一、 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于有举报的,必须认真核实。

(二)虚假承诺处理

1.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交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三、 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通过所有科目且达到国家规定的考试合格标准后,在国家印制的纸质证书下发前,我省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河南)”,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考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nzwfw.gov.cn/)下载。具体操作:网上注册--实名认证--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证照”--图片另存打印。纸质证书下发后,省直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或省水利厅领取,省辖市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或水利局领取。

四、 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利局要加强对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省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考试报名汇总表》是人事考试机构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核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三)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度过,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按新考生报考。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在答题前考生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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