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
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8年7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明确了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规定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根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建人〔2018〕67号文件精神,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要求各省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真正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考试管理办法,确保考试工作顺利推进。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大纲 / 教材
各地不同
考 试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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