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规范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我厅会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了《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以传真形式于1月16日前反馈。
联系人:陈奎,电话:0571-85269209,
传真:0571-88902971。
附件: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7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大纲 / 教材
各地不同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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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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