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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咨询《政策与规划》考点:项目法人责任制

2018-03-30 14:3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8年咨询工程师备考战役已全面打响,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各科目的备考资料,以下为《政策与规划》相关考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在备考当中更加有方向感和目的性!

  制定目的: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

  适用范围: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否则不予批准开工,也不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法人设立形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

  设立时间: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法人职责;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项目法人的组建;

  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基建大中型项目,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即是项目法人。

  以上资料是建设工程教育网专业教研人员精心整理的内容,请广大考生认真备考。2018咨询工程师考试一定成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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