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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知识点

2020-09-25 18:2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事故责任主体

涉及安全生产违法的责任主体有5类:

1.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及其有关人员;

2.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技术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4.安全生产专管人员;

5.从业人员。

(二)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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