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
1.毒物毒性:其大小可以用引起某种毒性反应的剂量来表示。在引起同等效应的条件下,毒物剂量越小,表明该毒物的毒性越大。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分为轻度危害、中度危害、高度危害和极度危害四个级别。
2.毒物的危害性:不仅取决于毒物的毒性,还受生产条件、劳动者个体差异的影响。因此,毒性大的物质不一定危害性大,毒性与危害性不能划等号。
3.影响毒物毒性作用的因素:化学结构、物理特性、毒物剂量、毒物的联合作用、生产环境与劳动条件、个体状态。
4.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
5.职业中毒的类型: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带毒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