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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一定算工伤吗?

2022-03-16 17:4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网校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安全工程师的知识点,快来看看~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一定算工伤吗?

咱们先说结论啊,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反之,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就不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拓展一下,上下班途中只有你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用罗祥老师经常举的例子,上下班途中如果你被狗咬伤的,就不属于工伤。

除此之外,其他还有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大家了解下,但不希望大家用到自己身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还有一些情形,上面没有说到,但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好了,读了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有自己的判断了。最后说一句,上班路上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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