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 正文

未来要实现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全覆盖?一起来看看

2020-07-14 17:57   来源: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收藏

  衢江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到2022年底前实现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全覆盖,具体内容如下:

  衢江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我区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区安委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安委会《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市安委会《衢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衢江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修改意见,请在2020年7月17日之前予以反馈,联系人:方瑜,联系电话:0570-3041206,邮箱:。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安委会《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市安委会《衢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衢江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3个专题、10个专项实施方案。

  目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围绕工作以实效为导向、整治以问题为导向,立足三年有重大突破的总体要求,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紧盯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旅游、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领域,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遏重大、减总量、降较大、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江、康养大花园”、推进区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努力争创先进安全县(区),全力防范较大以上事故,提升全区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

  事故控制方面,“防较大”,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减总量”,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19年下降24%以上,2021年、2022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任务指标。

  能力提升方面,“固本质”,通过三年努力,2022年底前全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在规划引领、标准规范、科技兴安、源头治理等方面实现100%覆盖,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强智控”,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一库一网一平台”“一图一端一指数”等精密智控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企业、工业园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范数字化赋能,立体化监测、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提素养”,2020至2022年每年提升培训企业员工安全技能人次不少于市下达任务指标,确保全区新建的应急安全体验馆、消防体验点达到市下达指标要求,全民安全素养明显提升。

  (三)分项指标

  道路运输领域:2022年全区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同比2019年下降45%以上,其中2020年全区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比2019年下降25%以上。工矿商贸领域:2022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19年均下降50%。危险化学品领域:2022年事故起数比2019年前三年平均数下降20%,严防亡人事故。建筑施工领域:2020年至2022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消防火灾领域:2020年实现三年翻身仗既定目标,死亡人数比2014年至2016年平均数下降50%;2021年死亡人数比2020年目标数下降15%;2022年死亡人数比2021年目标数再下降15%。特种设备领域:2020年万台事故率指标控制在0.68以内;2021年万台事故率指标控制在0.65以内;2022年万台事故率指标控制在0.63以内。

  二、工作体系

  重点工作

  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系统架构“3+10”工作体系,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旅游”“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10个安全专项整治。(各专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重点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学习不深不透,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对安全生产问题研究解决不够,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贯彻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关不严、发展粗放,本质安全水平有待提升;四是风险防范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工作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五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现象突出。

  (2)重点任务及分工。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定期举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培训班,3年内对全区乡镇(办事处)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完成1次安全生产集中轮训。分批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干部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党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举办至少1次专题宣讲;区级主要媒体要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2021年底前实现平台100%覆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确保全区新建的应急安全体验馆、消防体验点达到市下达指标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坚持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完成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工修订,落实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安全生产巡查,3年内实现区安委会对乡镇(办事处)、重点部门巡查全覆盖。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针对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全覆盖。五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用法计划。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推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数字化。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80%。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分批开展轮训,2022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100%。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成区级培训基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

  (1)重点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未形成;二是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三是过程管控方式落后,智控手段缺失,信息化水平低;四是安全监管数字化赋能不够。

  (2)重点任务及分工。一是完善“一库一网一平台”,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库,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网,做好基层安全生产风险快速处置平台。2020年底前对接完成重点岗位人员、危险物品、高风险设备设施、高风险场所、重点企业、高风险集聚区、高风险作业等七大风险目标监测预警模型建立,并推广省市试点做法。2022年底前拓展并用好省、市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数字化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高效协同。二是拓展“一图一端一指数”,提升风险精密智控能力。拓展用好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张图,推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终端,用好安全生产动态评估指数。2020年11月底前以“一库”“一网”为支撑,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运用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系统,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接省、市多维风险分级图,进一步完善辅助风险研判、会商和决策,推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运用省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案件办理,使办案流程数字化信息化。建立用好管控指数模型,生成执行力指数、精准性指数、有效性指数等多维指标体系,精准评价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态势和成效,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管控指数。2021年底前全面拓展数字化工具应用场景。三是赋能“一企一园一城市”,提升本质安全发展水平。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园区安全管理水平、城市安全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智能工厂建设。充分运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工业园区公共安全智能监管体系平台建设,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2021年底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网格物联感知、精准处置、快速闭环的安全生产微平台建设,综合集成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化系统;推进化工园区等高风险功能区数字化场景运用,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底前迭代升级数字化平台建设,聚力打造具有衢江特色的应急综合治理指挥平台。(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重点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观念落后,缺乏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水平较低,未能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三是企业未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水平不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人力资源支撑薄弱,员工安全素养不高,高水平的技术和管理团队缺乏;五是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还不健全。

  (2)重点任务及分工。一是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年底前危化、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2020年至2021年重点对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一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抽查。二是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2020年底前各企业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依托科技创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配合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完成自评工作,30人以上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40%完成自评工作;2021年底前30人以上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70%完成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30人以上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100%完成自评工作。三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防控能力。2020年底前有较大危险性的重点领域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力争全覆盖;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20年底前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是提升企业安全软实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2021年底前危化、建设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依法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实现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全覆盖;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0至2022年每年提升培训企业员工安全技能人次不少于市下达任务指标;2020年底前全区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实现“岗前三分钟”安全警示分享活动全覆盖,2022年底前实现全区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全覆盖。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2020 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 年底前制定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2021年底前扶持不少于2家有一定规模实力的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2022年底前全区小微企业园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基本全覆盖;充分发挥安环险功能,2022年底前全面督促承保安环险的保险机构强化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强化执法监管,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全区非事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金额占比要达到65%以上;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局、区国资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危险化学品产业规划布局科学性不够、先天性缺陷,廿里工业功能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低;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重点环节管控能力不强;三是企业规模小、分布散,本质安全水平低,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应用面不广;四是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差;五是基层监管人员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够;六是政府部门监管合力不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合力尚未形成。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提升源头防控能力,科学规划布局,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2021年底前廿里工业功能区制定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推进园区建设,实施廿里工业功能区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底前消除高风险化工园区,2022年底前消除较高风险化工园区。二是提升全链条监管能力,加强生产储存环节监管,2022年底前完成廿里工业功能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加强运输过程监管,2022年底前实现对全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运卸全流程动态监管;加强使用环节监管,2020年底前消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加强废弃环节监管, 2022年底前建立完善覆盖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三是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2020年9月前危化品许可企业和重点使用企业建立全员风险辨识、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配合推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监控;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危化品许可企业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按规定配备或聘用化工相关类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配合做好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迭代升级,“智慧安监”使用率100%,2021年底前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加强应急救援工作,2022年底前省认定的化工园区按照化工处置专业消防救援站标准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推进社会化服务,2022年底前实现危化品许可企业第三方安全服务全覆盖;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到2022年6月再选送培养2名以上学员参与省危化品领域高级安全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五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资规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二是加工制造类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较差,造成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上“先天不足”。三是企业厂房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违法租赁现象较多,老旧构筑物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较大,“三合一”企业未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较普遍。四是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性大,安全条件不规范。五是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违规行为较多。六是检维修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事故较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流动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七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较低。八是企业员工安全素养普遍不足。九是部分矿山规模还较小,矿界划分不合理,安全生产条件还较差。十是部分重点地下矿山和高陡边坡露天矿山安全风险还较大。

  (2)具体举措及分工。一是依托市“智慧安监”平台,100%完成制造业企业属地认领,精准排摸梳理出全区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2020年底前建立“一企一档”。结合近五年事故数据分析,突出高危行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和“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分类细化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清单。二是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2020年底前对2019年1月1日以后立项的加工制造类企业建设项目逐个进行排查,对没有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新立项的加工制造类企业建设项目,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每年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三是全面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有较大危险性的重点领域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力争全覆盖;2021年底前所有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覆盖率65%;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2020年6月底前完成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深化推进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基本完成安全评价,2021年底前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危化品使用管理规范和符合要求的危化品仓库。五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深化小微企业违法建筑违章搭建、村级出租厂房、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整治。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三合一”企业消灭战;2021年底前各地挂牌的小微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2021年底前彻底消除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2022年底前“三非”“两超”基本消除。六是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依托市“智慧安监”平台,强化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开展,督促重点企业落实“对单检查”工作制度,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有较大危险性的重点领域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对单检查”工作开展率100%。七是全面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安全意识提升。2020至2022年,小微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每年不少于6100人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推广企业班组“岗前三分钟”安全警示分享活动,2020年底所有有较大危险性的重点领域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全部开展“岗前三分钟”安全警示分享活动;2021年底前所有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覆盖率65%;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八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2022年底前加工制造类星级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覆盖率100%;通过数字化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重点人员、重点设备设施、高危作业等线上监管。九是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前30人以上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40%完成自评工作,2021年底前 70%完成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100%完成自评工作。十是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2020年底前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40%、2021年底前覆盖率达70%、2022年底前100%全覆盖。十一是强化矿山源头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工作制度,严格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抽查。十二是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淘汰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规范露天矿山台阶式开采,积极推广矿用运输车辆和破碎系统自动化;2022年底前地下矿山开采机械化水平提高20%。十三是全面推进矿山信息化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大中型矿山视频监控、地下矿监测监控、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十四是强化矿山安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矿山整顿关闭力度。十五是提升矿山企业风险管控能力。2020年底前矿山企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矿山企业“对单检查”工作开展率100%。十六是强化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22年底前督促矿山企业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底前矿山企业班组“岗前三分钟”安全警示分享活动基本实现全覆盖。十七是严密管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2020年底前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9人和安全风险较高的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组织对高陡边坡进行专家会诊,并落实管控措施。(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6.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消防车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等“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妨碍消防车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行业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尤其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行业综合应急救援难度大;三是出租房、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量大面广,互联网经济发展又催生“新三合一”“酒店式公寓”“分割式租赁厂房”等新经济新业态,存在较大火灾风险;四是城乡消防安全基础较弱,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基层消防社会治理力度有所衰减;五是部分行业部门责任有所弱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没有落实落底。不少单位主体责任长期不落实,业主安全意识弱,消防日常管理混乱;六是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智慧消防需深度融入政府大数据建设;七是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偏低,外来务工等人员大多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2021年底前高层住宅小区实行生命通道“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2022年底前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实施四类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达100%; 2021年底前完成全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2022年底前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三是实施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微企业和园区、出租房(民房)、新材料新业态以及区域性突出风险治理。结合辖区行业领域特点和火灾风险,完成个性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四是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重点镇100%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2020年底前实现乡镇消防力量全覆盖,确定区级重点乡镇(办事处)逐一帮助分析火灾形势,督促落实治理“处方”和整改措施。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标杆示范,2022年底前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和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力系统和电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其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集中整治,探索建立电气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六是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设推广各类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2020年底前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保安人员、企业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结合全区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抽调专门人员加强对各类企业负责人、管理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20年,计划建设行政村消防宣传点64个,聘请消防培训机构培训基层人员30000人次。(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广电集团、区传媒集团、衢江供电分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7.道路交通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较大,车辆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现象比较普遍;二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道路运输企业未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三是穿镇穿村公路、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等交通事故多发,长隧道事故隐患风险大;四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薄弱,重点车辆安全监管不到位。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进一步健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机制,每年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实行区级挂牌治理,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率100%。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源头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客车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全区城市公交车全部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并实现“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备。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全部淘汰卧铺客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2021年底前配合省级部门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完成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提升“两客一危”车辆运输过程数字化监管水平。每年定期开展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评估,对问题突出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底前实现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旅客行包安检率、车辆出站门检率、车辆出站安全带提醒率做到三个100%。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货车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工程运输车、校车、变型拖拉机等八类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2020年底前逐一排查评估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运行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退出市场。2020年底前完成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前电子抓拍设备安装,落实超限运输全天候管理。深化治超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超限超载车辆基础信息、处罚信息自动推送、共享工作。2021年底前彻底淘汰非专用校车。六是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新一轮“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暨“减量控大”三年整治行动,保持严查严管态势,重点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管控力度,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区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率达到100%。强化卡口系统等科技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严防外市籍车辆输入性事故。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2020年底前确保卫星定位装置率、入网率和上线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形成管理闭环。七是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实现国省道2.5米、农村公路4米以上落差路段安防设施全覆盖。2022年底前完成现有普通国省道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治理提升,其中对3年内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普通国市道公路路侧开口和平交口,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提升。全面排查2019年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道路穿镇穿村路段,2020年6月底前完成安全评估,力争在1年内完成整治提升。(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交投公司、区城投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8.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工程、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失控漏管现象,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不到位;二是未深刻汲取近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以案示警、整改落实不严不实;三是对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不全面,对“灰犀牛”风险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四是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安全监管合力不足;五是基础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监管力量和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偏低。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2021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制订。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梳理安全生产24项重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图斑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2020年底实现新开工国省道建设项目视频监控安装率100%。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2022年底前,完成水上专项治理行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专项整治、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等。四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评估,实现重大危险源100%受控;强化水路运输企业管理,强制淘汰超龄运输船舶,推进内河运输船舶大型化,实现超龄运输船舶淘汰率100%。五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港口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投集团、衢江供电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9. 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部分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旅游安全监管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够到位,一些旅游新业态项目的配套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盲区,一些地方还存在经营管理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游乐设施的生产和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二是部分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不高,欠缺专业的培训机构和力量,很难做到“持证上岗”;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部分旅游者安全意识不强、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也给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三是旅游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意识仍需加强,普遍存在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无合法的强制性退出机制,安全监管瓶颈难以解决。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要健全和完善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旅游文化体育专业安委会的作用,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旅游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全面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二是要加强风险隐患源头管控。严格把握旅行社审批关,将企业安全机制建设与其他硬性设立条件同步推进,强化旅游安全工作基础。加大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厘清旅游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职责,结合信用体系建设探索设立旅游企业红黑榜,与旅游奖励政策等相关政策进行捆绑,有效增强企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旅游安全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的检查,在旅游行业积极营造重视安全学习和培训工作的氛围。积极为旅游安全从业人员学习和培训创造条件,加强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衔接,选择最合适的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提升旅游安全岗位的持证率。同时,将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的及时修订和应急处置演练作为旅游安全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并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四是要充分发挥保险在旅游安全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加强和普及旅游企业的保险意识,探索在旅游行业领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增强旅游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力引导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充分运用保险等市场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参与高风险旅游新业态的安全管控,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和推动旅游新业态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0.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城市安全韧性不够,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地下管网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二是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多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存在安全检查不彻底、检测滞后等问题;三是城镇燃气站点安全管理不到位,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四是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监测体系不完善;五是城市地下供排水管网及内涝隐患底数不清;六是城乡危房网格化巡查不彻底;七是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地下基础设施摸底调查。依法查处违规新改扩建等行为。大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活动。二是提升建筑施工事故防控能力,2020年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应用达到50%,2022年底前除特殊部位外达到100%;开展建筑施工“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提升工程,2021年“智慧工地”建设完成70%,2022年底全面建设完成;实施“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安全提升工程,每季度开展一轮在建工地重大风险源摸排,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防控100%覆盖。三是2021年底前完成城镇燃气工程重新论证、重新验收、重新备案。四是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整治,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五是开展城市地下供排水管网及内涝隐患安全整治,2020年要完成40%以上的整治任务,2021年要完成70%以上的整治任务,2022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六是推进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整治,2021年底,完成各类酒店、商铺、教学楼、文化馆、体育馆、养老院、交通场站、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城镇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20年起实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区住建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1.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园区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明晰、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盲区漏洞;二是未把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纳入园区整体谋划考虑,园区一体化管理存在不足;三是部分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不规范,项目准入不严格,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不完善,源头管控不到位;四是化工园区、仓储物流园区等高风险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足,本质安全水平有待提升;五是乡镇工业园、小微企业园等业态多、管理乱,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亟待加快转型提升;六是高风险园区数字化安全监管程度低,信息化应急保障等基础弱。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园区安全责任,明确园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二是2020年底前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整体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积极争创特种复合材料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覆盖率达100%,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培训覆盖率100%。三是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中,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园区,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或提议淘汰退出园区。四是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组织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实施诚信管理。五是着力提升小微企业园、乡镇工业园的安全生产水平。2022年底前,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6个,入驻企业200家以上。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乡镇工业园摸底,分类建立乡镇工业园清单。六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2022年底前,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区经信局、区发改局牵头,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2.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二是危险废物违法贮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危险废物违法贮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确实,污水罐体建设、运行全链条风险为分级管控和安全设施配备不足;五是“煤改气”工程布局不合理,监管体系不完善,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六是城市生活垃圾持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渣土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隐患较多;七是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比较薄弱。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重点对化工园区、化工和涉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2022年底前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三是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到2020年底,制定实施本地“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启动衢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能力充沛、竞争充分、就近便捷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体系;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四是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评估和治理;依法查处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企业;2021年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五是开展“煤改气”安全风险排查治理,2020年底前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六是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诚征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七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2020年底建立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库和涉爆粉尘企业和安全现状清单;2021年底全面完成10个以上工位铝镁粉尘企业使用“一体机”等安全设施更新改造,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2022年底前完成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的防爆安全达标改造,完成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3.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问题。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三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待加强;三是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大,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四是特种设备智慧化监管水平不足,安全风险隐患自辨自控能力有待提升;五是特种设备地方性标准亟待修订完善,安全教育有待加强,无证上岗、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基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比例达到100%,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或专委会等的比例达100%,推行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制全覆盖。二是加强“四重”特种设备(即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底前实现不符合《场车技术规程》观光车基本淘汰;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电站(含热电)锅炉、大型起重机械物联网监控装置以及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地理位置定位系统的安装或数据对接,实现涉危险化学品的压力管道100%办理使用登记,100%开展定期检验和年度检查。2020年9月底前全面摸清涉危险学品压力容器并建立台账清单,2021年6月底前实现移动式压力容器在全国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100%登记,带泵罐车100%实施定点卸液。2021年底前基本消除“三无”电梯,基本建立叉车全域上牌制度。三是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特种设备“三非”“两超”违法行为。四是推进特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实施特种设备数安化监管提升工程,2020年底完成40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评价系统和30家重大风险隐患日志管理信息系统应用,2022年底系统应用全覆盖。五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2021年6月,实行区乡一体、条抓块统,模块化管理模式,厘清基层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项、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向一线倾斜、安全监察向一线下沉,基层市监所履行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全区每年培训作业人员不少于150人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进度安排

  全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总体分四个阶段推进:2020年6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集中攻坚,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巩固提升。各专题、专项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按照《衢江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框架图和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实施(另行发文)。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深入查摆问题短板,细化实化第二轮三年行动的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提出针对性、有效性整治措施和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高质量完成行动方案。

  (三)工作机制

  1.例会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1+X”组织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每半年召集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分管领导,听取各专题、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专班推进。区安委办从各相关区级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实行相对集中办公。参照建立工作专班制度,协调推动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定期跟踪通报工作进展,组织专家组开展分析研判,督促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3.定期报告。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区安委办书面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区安委办要及时汇总梳理,提交区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研究。

  三、政策体系

  运用法治思维、系统思维,持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建设,聚焦规划引领、源头治理、标准规范、职责明晰,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夯实依法治安基础。

  1.完善法规规章。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修订情况,配合推进《衢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修订工作。

  2.落实政策意见。全面落实《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州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意见,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

  3.制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衢江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等,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同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安全发展。

  4.推行标准规范。进一步推行《衢州市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等,制修订一批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地方标准,加快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强化管理制度。制定出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小微企业定期风险研判和会商机制》等制度,全面压实压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

  四、考评体系

  (一)明查暗访。区安委办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二)指数发布。拓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数字化应用,建立动态工作成效评价指数,定期发布,强化对“三年行动”过程性成效的量化督查。

  (三)考核巡查。将“三年行动”整治情况纳入考核巡查重点内容。区安委办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和落实与区纪委、监委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 《衢江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衢江区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衢江区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衢江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衢江区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衢江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衢江区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工程、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衢江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衢江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衢江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2.《衢江区工业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3.《衢江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报考指南

安全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安全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林轩 建筑施工 教材精讲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